海油发展2025-2028年度天津地区柴油采购通用协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2025-2028年度天津地区柴油采购通用协议 工程项
******有限公司拟针对 海油发展2025-2028年度天津地区柴油采购通用协议 进行公开招标。标的物为柴油采购,标准执行GB19147-2016 车用柴油,采购数量0号柴油835吨,-10号柴油165吨,-20号柴油60吨,-35号柴油285吨,拟签订三年期浮动单价合同。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
************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海油发展2025-2028年度天津地区柴油采购通用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NCCC-HW-GK-7038/01 发标日期 2025年06月24日 主要技术规格 标准执行GB19147-2016 车用柴油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按买方通知送货 交货数量 0号柴油835吨,-10号柴油165吨,-20号柴油60吨,-35号柴油285吨 招标范围 天津地区柴油采购 出资比例 招标人100% 生产能力 满足项目需求 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 资质要求(开标环节须信息公开):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柴油)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柴油)或有效期内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其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可在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监管系统(
******/#/administrativelicensing)核实;《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可在商务部全国石油市场管理业务系统(
******/oilEnterUserLists/oilEnterUserList)核实。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6
************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home/#/navigatio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方式选择自主注册公开招标(选择其他注册方式将导致注册失败),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投标人注册完成后,同时可以办理CA证书,只有办理完成CA后才能在线上传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07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5年07月07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投标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home/#/navigation)——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投标操作视频》《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注册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2.鼓励投标人选用投标保证金保险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home/#/navigation)——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投标保证金保险操作手册》 3.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同时,对“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的,以及在中标公示或公告阶段,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供应商给予禁用一年及以上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联系方式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 |
投诉受理人:叶萍 |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 |
相关附件下载 海油发展2025-2028年度天津地区柴油采购通用协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pdf(点击查看) 供应商须知(点击查看) 购买标书 提示:如已注册,请直接点击“购买标书”,如未注册,请先点击并完成供应商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