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灵宝竞磋采购-2025-65;LBGZ[2025]141-ZC097
2、采购项目名称:******人民政府2025年灵宝市豫灵镇上屯村烟叶电烤房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5月19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6月04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LBGZ[2025]141-ZC097-1
******人民政府2025年灵宝市豫灵镇上屯村烟叶电烤房项目
******有限公司
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新东创业园B6厂房一楼(107以东)
59.791760
万元
序号
名称
质量要求
交货期
质保期
1
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制造、验收合格标准,并符合《空气源热泵密集烤房》(Q/HNYC 050-2020)要求及满足需方使用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三、评审专家名单
苗朝阳(组长)、翟赞茹(业主评委)、苏建方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项目招标代理费用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办[2023]002号文《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人按照以上标准支付。
收费金额:10164.6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联系人:原子文
联系电话:******
机构代码证:******MA45HY2J2B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中 ******委员会 电话:****** ******人民政府 地址:灵宝市豫灵镇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长安春天花园6B幢11705室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监督单位:中 ******委员会
电话:******
******人民政府
地址:灵宝市豫灵镇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长安春天花园6B幢11705室
******人民政府2025年灵宝市豫灵镇上屯村烟叶电烤房项目.SMXZF
报价明细表.pdf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pdf
评标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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