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工程概况
麻城至阳新高速公路北延线MYBTJ-2标段一期土建项目起讫桩号为K12+200~K30+000,项目全长17.8km,桥隧占比约48%;木子店连接线起讫桩号为LK0+000~LK6+713.558,全长6.71km。一期土建工程主要工程量为路基、桥涵、隧道;二期路面项目起讫桩号为K2+132~K33+488,项目全长31.356km。
2.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共划分 1 个合同包,具体采购范围如下:
合同包 |
预估工程量(吨) |
计划工期(月) |
作业内容
|
工作内容 |
1包 |
700000 |
24 |
碎石加工 |
负责麻阳北项目碎石加工 |
700000 |
24 |
碎石运输 |
负责麻阳北项目碎石运输 |
|
备注:1.以上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采购人最终签收的实际数量为准; 2.本次采购执行固定单价,即有效期内不含增值税单价不变。 3.碎石加工服务含税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挑选母料、碎石加工场建设费用、二次转运(含装车费用)、设备安装调试费用、原材料的加工、按采购人的要求进行备料装运、成品材料出厂上车、损耗、管理费用、利润及其他税费等全部费用。运输含税单价包含但不限于货车运输、过路费、卸车、运输过程中堆料场费用、转运费、利润及其他税费等与完成该材料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的相关全部费用。 |
2.3 供货起始时间: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 供货地点:麻阳北项目。
2.5 质量标准:具体质量标准以图纸设计为准。
2.6 本次加工的母料为花岗岩、片麻岩等。
3.供应商资格要求
******集团认证供应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3.2 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3.1 款、3.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由碎石加工单位和运输单位组成,碎石加工单位需为联合体牵头人。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合同包的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5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5.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5.2 处于被行业主管部门(如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5.3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集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集团供应商评价相关管理办法对成交人进行考核。
3.6.1 对于施工过程中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履行良好,且能参加******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成交概率。
3.6.2 对于施工过程中进******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
3.6.3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供******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资格;
(2)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骗取中标,包括以他人名义投标;
(3)在采购活动中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人、评审专家串通,影响采购活动公平竞争;
(4)向采购人有关当事人、评审专家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被查实的;
(5)供应商或为其服务的供应商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造成网络舆论、农民工聚众讨薪、越级上访、恶意举报、恶意诉讼、阻碍施工现场正常施工等,或以非法手段、渠道获取证据材料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和投诉,给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6)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造成项目经理部严重损失的;
(7)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
(8)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或者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9)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将成交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或者分包人将项目再次分包;
(10)交付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对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11)其他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或因其行为严重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
3.6.4 对于有上述3.6.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人,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成交人对已完部分工程量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
4.采购文件的获取
******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ebidding/)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7月12日至2025年7月17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参与合同包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1000元/合同包,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09时30分。
5.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参与合同包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5.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4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预备会,供应商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采购人。如供应商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采购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供应商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供应商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网址:******/)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交通工程分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邮 编:430071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邮政编码: 430071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办公室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关山珞喻路1077号东湖广场12楼
******办公室
联系方式:027-******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2025年7月11日
附件1: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合同包 |
资质要求 |
第1合同包 |
一、如为独立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须同时具备: (1)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内须包含与砂、石料加工相关的内容、货物运输等服务项目,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二、如为联合体响应的 联合体牵头人须同时具备: (1)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内须包含与砂、石料加工相关的内容; 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 1.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必须包含货物运输相关的内容; 2.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注:1、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及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合同包 |
财务要求 |
第1合同包 |
方式一: 近三年每年的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近三年平均净资产不少于200万元。 方式二: ******银行出具******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2025年4月、2025年5月、2025年6月)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3个月月末账户余额平均值不少于60万元。 上述两种方式满足其中一种即可。 |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的会计报表。若最近年度会计报表未出,则近三年时间往前推算一年。
******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
3.如为联合体响应,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财务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合同包 |
业绩要求 |
第1合同包 |
近5年承担过1个碎石加工业绩。 |
注:1.供应商应提供近5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来承担的类似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应含有:项目名称,甲、乙方单位名称,工作内容,甲、乙方签字盖章等内容。如果合同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可由甲方出具有效证明。如无合同协议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甲方证明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采购人在对供应商进行业绩审查时将不考虑该业绩。
2.供应商为新成立的公司,无法提供业绩附件支撑材料时,可提供其法定代表人名下其他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作为授权委托人的类似施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
3.如为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业绩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合同包 |
信誉要求 |
第1合同包 |
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1.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处于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集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
注:1.对以上(1)、(2)、(4)信用状况应附指定网站截图。
2.如为联合体申请,联合体双方均应满足上述信誉要求。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最低数量要求 |
要求 |
备注 |
第1合同包 |
|||
项目负责人 |
1 |
近5年担任过一个碎石加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
注:1.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资格证书(若有)的扫描件,同时应附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只需在响应文件中填报,无需附证明材料。
2.如为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人员要求。
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主要设备最低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及 型号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备注 |
第1合同包 |
|||||
1 |
振动给料机 |
|
台 |
1 |
|
2 |
*头破鄂式破碎机 |
|
台 |
1 |
|
3 |
反击破、冲击破喂料机 |
|
台 |
2 |
|
4 |
二破反击破 |
|
台 |
1 |
|
5 |
*整形、制砂冲击破 |
|
台 |
1 |
|
6 |
圆锥式破碎机 |
|
台 |
2 |
|
7 |
筛分振动筛 |
|
台 |
2 |
|
8 |
输送带 |
|
条 |
5 |
|
9 |
除尘器 |
|
台 |
2 |
|
10 |
运输车 |
|
辆 |
6 |
|
注:表中带*号的为重要的自有设备,需提供自有设备购置发票或购置合同扫描件或其他可以证明其为自有及协议自有的证明材料。公司名义或者股东名义下的设备均可视为满足要求,但是需要提供股东证明资料。未附证明材料的设备在设备审查时视为没有该项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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