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卫生院第二批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五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接采购人通知,现对本项目做如下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7-21 09:30:00,更正为:2025-07-23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07-21 09:30:00,更正为:2025-07-23 09:30:00。
(一)采购文件中:“3.3.2.商务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符号标识 | 商务要求名称 | 商务要求内容 |
4 | ★ | 付款进度安排 | 1、预付款,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财政专项资金到账后 ,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2、进度款,设备全部到场并完成安装调试且财政专项资金到账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00% |
更正为:“3.3.2.商务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符号标识 | 商务要求名称 | 商务要求内容 |
4 | ★ | 付款进度安排 | 1、预付款,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2、进度款,设备全部到场并完成安装调试,经履约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00% |
”
(二)将采购公告中:“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2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更正为:“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2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三)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财政局采监股,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财政局采监股)。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卫生院
地址:仪陇县复兴镇复兴中路10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新政镇春晖路5段34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16日
相关附件: ******卫生院第二批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