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汕尾市大气VOCs现场监督检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6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CG25CS126
项目名称:汕尾市大气VOCs现场监督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3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汕尾市大气VOCs现场监督检测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53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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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VOCs气体检漏红外热像仪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450,000.00 | - |
1-2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便携式总烃/甲烷/非甲烷总烃分析仪(催化氧化-氢气发生器) | 2(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540,000.00 | - |
1-3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便携式甲烷/非甲烷总烃分析仪(气相色谱-氢气发生器) | 2(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680,000.00 | - |
1-4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便携式紫外差分有毒有害气体分析仪 | 2(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600,000.00 | - |
1-5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便携式VOCs检测仪 | 2(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26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包括设备到位、安装、验收,能交付用户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注: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信用承诺函格式参照公告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样本)”)。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任意一月的财务状况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信用承诺函格式参照公告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样本)”)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拟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注: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信用承诺函格式参照公告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样本)”)。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注: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信用承诺函格式参照公告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样本)”)。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汕尾市大气VOCs现场监督检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且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工业)的中小企业政策划分标准。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汕尾市大气VOCs现场监督检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信用承诺函格式参照公告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样本)”)。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5日至2025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0月16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elp/problem/。
******服务中心"(******/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需提前做好有关设施、设备配置安装准备工作。开标当天,供应商需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登录智慧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投标(响应)文件解密及报价确认。各供应商需要确保电脑已安装电子签章插件,否则无法解密和签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汕尾市海滨大道中2622号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汕尾市区香湖路碧桂园天誉小区四栋4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25日
相关附件: 汕尾市大气VOCs现场监督检测项目招标文件(******02).zip 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pdf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样本).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