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健龙镇2025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随机抽选承包商公告
项目编号:BSCX-2025-0872
1.发包条件
************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按照《璧山区限额度以下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备选承包商随机抽选办法》(璧发改﹝2018﹞154号)在我区已组建的璧山区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备选承包商名录库中进行随机抽选承包商。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项目概况:璧山区健龙镇2025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发包金额为:167.3176万元(已包含安全生产费2.670793万元)。
2.2发包范围:
2.2.1《璧山区健龙镇2025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施工图》及发包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主要改造农村供水管网约40km,配套检修阀、排泥阀、排气阀和机械水表等。(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2.2设计图纸不明确的内容,按以下原则处理:
①本工程不计导流工程、施工交通工程、施工场外供电工程、施工临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临时支护工程、砂石料及混凝土拌合系统等。
②本工程不计原管道拆除。
③本工程沟槽土石成分按土:石=9:1计算。
④新建管道及阀门水表部分工程量按平面工程量表计量,结算时按实结算。
2.3实施地点:璧山区健龙镇新石村、睦佳村、白果村、画眉村、玉林村、寨子村、弥勒村、小河村、鱼洞村。
2.4计划工期为:90日历天。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承包商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已进入璧山区限额以下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备选承包商信息库。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不能在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并已在参选单位入库备案。
3.3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已在参选单位入库备案。
4.有关资料的获取
4.1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璧山区子网站—其他交易——招标信息栏目(******/bishanweb/)下载项目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承包合同样本等资料。
4.2如有疑问,请在2025年6月 23 日 18 时 00分前向项目业主单位提出,项目业主单位按规定处理及答疑。
5.抽取时间及地点
5.1抽取时间:2025年6月 24 日 15 时 00(北京时间)。
******服务中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璧山区子网站—其他交易——招标信息栏(******/bishanweb/)上发布。
7.中选通知书领取时间及地点、联系人和电话
7.1本项目于2025年6月 24 日抽取结束后,请中选人于2025年6月 25 日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按《重庆市水利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水利工程项目)》或《重庆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重庆市城乡建委渝建发〔2013〕1号的规定)完成该项目管理人员的组成。并将名单提交项目业主单位后领取中选通知书(注:未在规定时间内执该项目的管理人员名单在规定的地点领取中选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人民政府
联系人:罗老师电话:******
8.工程款支付
8.1结算原则:
结算总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金额+施工临时工程费+增减或变更项目结算金额,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全费用综合单价部分已包含措施费、规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各部分的结算原则如下: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金额:
工程结算时,以《璧山区健龙镇2025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单价审核表》为结算单价依据,按相关规范计算并经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发包人和相关现场代表审核签证的合格工程量乘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进行计算。
(2)施工临时工程:
①其他施工临时工程费
其他临时工程按〔结算的建筑及安装工程费(不含设备费)+结算的施工临时工程费(不含其他临时工程、安全生产费)〕×费率3%计算后按确定的总价下浮5%确定结算金额。
②安全生产费
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规定,最终金额在不高于安全生产费限价2.670793万元按〔结算的建筑及安装工程费(不含设备费)+结算的施工临时工程费(不含安全生产费)〕×费率2.5%计算的金额内据实结算。
(3)新增或变更项目综合单价的结算:
①在中标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子目的采用该子目单价。
②在中标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子目的可以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招标人认定)。
③在中标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或类似子目的:
a.执行的规范与定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2018年《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渝水建〔2021〕7号)、《重庆市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渝水建〔2021〕7号)、《重庆市水利工程机械台时费定额》(2021年版)及相关配套文件和《关于璧山区健龙镇2025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最高限价核查结果的通知》(璧发改〔2025〕156号)及相关配套文件。
b.材料及人工价格:增加工程材料价格按照《关于印发璧山区政府投资项目计价原则(2024年第1期)的通知》(璧公管办〔2024〕2号)、《2025年3月璧山区(县)主要材料价格信息表》《2025年3月璧山区预拌商品砂浆信息价》执行;增加工程人工价格按照重庆市2018定额基价执行。减少的工程材料价格及人工价格按照投标时的报价执行。
c.结算下浮比例为:5%。
******财政局《关于印发〈璧山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的通知》(璧发改〔2022〕265号)文件规定报批审核同意后实施,由发包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若有)现场签证,并接受重庆市璧山区标后监管机构的监督。
******财政局结果为准。
审减效益费在审减范围5%内(含5%),由建设单位支付。审减效益费在审减范围5%以上,由施工单位支付;施工单位在提交工程结算资料时,提交施工单位承诺书(承诺审减金额超5%以上,审减效益费由施工方承担)。
8.2支付方式
******银行转帐,不支付现金。工程签订合同且开工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50%作为启动资金。项目建设进度过半,由施工单位向业主单位申请、业主单位初审后,提交区行业主管部门复核确认后,拨付至合同金额的50%-8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在全部支付合同金额前,施工单位须向业主单位缴纳合同金额的10%(该资金不计息)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和结算审核结果的清算资金。清算资金时首先按合同金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再根据结算审核报告的金额据实清算,最终清算金额不能超过项目预算总投资。工程质量保证金验收合格一年(质量保修期)后无质量问题退回。
9、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前按规定在璧山办理农民工工资专户,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具体参照(璧建发〔2018〕86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办理。
10、监督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委员会
联系人:代老师 电话: ******
11、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
地址:重庆市璧山区健龙镇龙兴街1号
邮政编码:402764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
2025年 6月19日
特别提示:本项目抽取过程中,如有单位、领导干部以及纪检监察对象存在徇私舞弊、******服务中心1号楼222室,举报电话: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