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招标答疑补遗二
各潜在投标人:
******银行招标发布答疑补遗如下:
一、答疑部分
质疑1:若以分支机构参与本次投标,是否需要提供总行的《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答: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提供分支机构《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无需提供总行的《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质疑2:若以分支机构参与本次投标,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是否可以只提供财务状况报表?
答:不可以,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行财务状况报告,并附投标人财务状况报表。
质疑3:投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需提供在重庆璧山区范围内的完税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而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2(3)投标人自行提供纳税金额并附完税证明,两处是否重复?
答:不重复。
3.1资质部分要求为:“完税证明”指能体现纳税关系在重庆璧山区内即可;
3.2商务部分要求为:“完税证明”指投标人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在重庆市璧山区税收入库额。
质疑4:无基本账户的是否可以用总行的基本账户转投标保证金?
答: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无基本账户的,可以用上一级机构的的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二、补遗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原文:
“投标人必须在重庆璧山区范围内设有一级支行及以上或正在银监会办理一级支行及以上审批的,且金融数据在璧山区入统的、纳税关系在重庆璧山区内的,方可参与投标。”
修改为:
“投标人必须在重庆璧山区范围内设有一级及以上支行(或投标人为重庆璧山区范围内的一级及以上支行),且金融数据在重庆璧山区入统的、纳税关系在重庆璧山区内的,方可参与投标。”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原文:
“投标人必须在重庆璧山区范围内设有一级支行及以上或正在银监会办理一级支行及以上审批的,且金融数据在重庆璧山区入统的、纳税关系在重庆璧山区内的,方可参与投标。
投标人须提供重庆璧山区范围内经营网点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在重庆璧山区范围内的完税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修改为:
“投标人必须在重庆璧山区范围内设有一级及以上支行(或投标人为重庆璧山区范围内的一级及以上支行),且金融数据在重庆璧山区入统的、纳税关系在重庆璧山区内的,方可参与投标。
投标人须提供重庆璧山区一级及以上支行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在重庆璧山区范围内的完税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2(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满分20分)原文:
“考核方案是指配合招标人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所涉及的第三方监督服务考核方案。”
修改为:“考核方案是指招标人对投标人服务进行考核的方案。”
4、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 原文:
“投标人须提供重庆璧山区范围内经营网点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在重庆璧山区范围内的完税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修改为:
“投标人须提供重庆璧山区一级及以上支行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在重庆璧山区范围内的完税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2.2.1询问、质疑和投诉提及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不作修改。其他关于“法人或法定代表人”的阐述明确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指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
6、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更正为:2025年7月10日北京时间1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更正为:2025年7月10日北京时间10:30。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更正为北京时间2025年7月10日9:30分。
注:若本次发布的答疑补遗通知与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上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遗通知内容为准。
******委员会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