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正兴镇2025年农村供水管网改造项目随机抽选承包商公告
项目编号:
1.发包条件
璧山区正兴镇2025年农村供水管网改造项目******委员会(璧发改〔2025〕15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衔接推进农村供水保障项目资金和市级水利发展资金******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按照《璧山区限额度以下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备选承包商随机抽选办法》(璧发改﹝2018﹞154号)在我区已组建的璧山区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备选承包商名录库中进行随机抽选承包商。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项目概况:璧山区正兴镇2025年农村供水管网改造项目发包金额为:161.430934万元。
2.2发包范围:《璧山区正兴镇2025年农村供水管网改造项目施工图》及发包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主要改造原配水管网,以提升供水效率和水质安全。涉及金堂村、曙光村及湾塘村 3 个村,改造及新建农村供水管道 38096m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3实施地点:璧山区正兴镇金堂村、曙光村及湾塘村。
2.4计划工期为:180日历天。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承包商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已进入璧山区限额以下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备选承包商信息库。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不能在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并已在参选单位入库备案。
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已在参选单位入库备案。
4.有关资料的获取
4.1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璧山区子网站—其他交易——招标信息栏目(******/bishanweb/)下载项目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承包合同样本等资料。
4.2如有疑问,请在2025年6月23日14时 00分前向项目业主单位提出,项目业主单位按规定处理及答疑。
5.抽取时间及地点
5.1抽取时间:2025年6月24日14时 00(北京时间)。
5.2******街道铁山路1号附6******服务中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璧山区子网站—其他交易——招标信息栏目(******/bishanweb/)上发布。
7.中选通知书领取时间及地点、联系人和电话
7.1本项目于2025年6月24日抽取结束后,请中选
人于2025年6月25日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根据渝建发〔2013〕1号文件的规定,按《重庆市水利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水利工程项目)》或《重庆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完成该项目管理人员的组成。并将名单提交项目业主单位后领取中选通知书(注:未在规定时间内执该项目的管理人员名单在规定的地点领取中选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7.2******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懿电话:******
8.履约保证金
中选人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前向项目业主交纳中选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9.工程款支付
9.1结算原则
(1)该项目结算金额按《璧山区正兴镇2025年农村供水管网改造项目单价审核表》的相应单价和实施的合格工程量计算。
(2)如在施工中出现有新增项目或工程量增减,施工单位须先提出增项或变更申请报告,经甲方书面同意以后才能进行该项目施工。
新增项单价计价原则: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计算;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项目的,参考类似项目单价计算价;③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及类似项目的,由各参建单位根据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研究确定。
工程最终结算价=(1)+(2)后并总价下浮5%确定最终结算金额******财政局审定金额为准。其中:
①其他临时工程按〔结算的建筑及安装工程费(不含设备费)+结算的施工临时工程费(不含其他临时工程、安全生产费)〕×费率3%计算后按确定的总价下浮比例下浮确定结算金额;
②安全生产费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规定,最终金额在不高于安全生产费限价2.766217万元按〔结算的建筑及安装工程费(不含设备费)+结算的施工临时工程费(不含安全生产费)〕×费率2.5%计算的金额内据实结算。
9.2支付方式
本工程******银行转帐,不支付现金。工程签订合同且开工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50%作为启动资金。项目建设进度过半,由施工单位向业主单位申请、业主单位初审后,提交区行业主管部门复核确认后,拨付至合同金额的50%-8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在全部支付合同金额前,施工单位须向业主单位缴纳合同金额的10%(该资金不计息)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和结算审核结果的清算资金。清算资金时首先按合同金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再根据结算审核报告的金额据实清算,最终清算金额不能超过项目预算总投资。工程质量保证金验收合格一年(质量保修期)后无质量问题退回(该资金不计息)。
10.农民工工资担保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于合同签订前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具体参照璧建发〔2018〕86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办理。
11.监督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委员会
联系人:代老师 电话: ******
12.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 ******人民政府
地址:重庆市璧山区正兴镇兴旺街53号
邮政编码:402767
联系人:张懿 联系电话:******
2025年 6月19日
特别提示:
本项目抽取过程中,如有单位、领导干部以及纪检监察对象存在徇私舞弊、******服务中心1号楼222室,举报电话: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