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有限公司年产200吨FRP储罐设备迁建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7日-2025年7月8日(2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环评办)
通讯地址:宜春经开区管委会春风路1号202(336000)
项目名称
******有限公司年产200吨FRP储罐设备迁建项目
建设地点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顺路50号
建设单位
******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年产200吨FRP储罐设备迁建项目位于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顺路50号,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24′33.429″,北纬27°52′45.555″,项目租赁******有限公司已建好的空置厂房******有限公司3#******有限公司1#******有限公司5#厂房。本项目属迁建工程,项目拟搬迁原有FRP储罐产线,主要包括玻璃钢缠绕机、制衬机、空压机、手持打磨机、搅拌机等设备(原厂址位于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恒路 18号1栋)。项目以玻璃纤维、乙烯基酯树脂、固化剂为原辅材料,经混合、制衬、打磨、组装、缠绕、打磨、组装等工序生产FRP储罐。
项目产品方案:年产200吨FRP储罐。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万元,占总投资的2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应采取清洁生产措施减少废气产生量,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成熟可靠的处理工艺。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主要废气为有机废气(以TVOC、苯乙烯计)、打磨废气(以颗粒物(玻璃棉尘)计)。
有机废气经密闭车间负压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TVOC、苯乙烯排放浓度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4 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表1 有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打磨废气经密闭车间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颗粒物(玻璃棉尘)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通过一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未收集的有机废气和打磨废气TVOC、苯乙烯排放浓度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4 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表2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玻璃棉尘)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后无组织排放;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表A.1排放限值标准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生产废水采用明管输送、雨水采用明沟输送,完善全厂废水收集处理和综合利用方案。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主要废水为******有限公司化粪池处理达到经开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通过园区管网进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COD提标为45mg/m3,NH3-N提标为2.5mg/m3,TP提标为0.45mg/m3),经渥江排入袁河。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管控措施。应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污染担责的原则,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等要求。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废回收粉尘、废布袋、废模具;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原料桶、废活性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并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按照规定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并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危险废物暂存库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确保厂界达标,对于生产过程和设备产生的噪声,应首先从声源上进行控制,在满足工艺条件的情况下选用低噪声的工艺和设备;在总图布置时,结合工艺合理布局;采用减振、消声以及综合控制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期厂界噪声必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环境风险防范要求。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减轻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本项目环境风险类型主要为原料仓库乙烯基酯树脂、固化剂和危废贮存间废活性炭危险物质泄漏、火灾/爆炸产生的次生/伴生污染物排放,对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环境造成的影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级,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企业应按照《报告表》要求,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制度,落实突发大气环境、水环境环境事件等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依托美嘉欣事故(500m3)应急池,企业应建设科学合理的输送管路、截污回流系统等工程控制措施,确保事故情况下应急废水能够自流进入应急池,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六)排污口规范化设置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各工艺废气排气筒高度必须满足相应标准和《报告表》的要求,按照《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HJ 1405-2024)要求规范化设置监测点位。
(七)项目周边规划控制要求。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应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本项目以厂房外扩50m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八)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满足报告表总量控制指标要求:CODcr≤0.013t/a、NH3-N≤0.0007t/a、VOCs≤0.0816t/a。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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