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酸性循环水池定排水、筛分循环水池定排水、碱液喷淋塔更换废水、初期雨水、车辆冲洗废水、蒸汽冷凝水、地面冲洗水及生活污水。
酸性循环水池定排水经车间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再与筛分循环水池定排水、碱液喷淋塔更换废水、初期雨水一起排入厂内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奉新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蒸汽冷凝水全部回用于筛分循环水池补充水,不外排;地面冲洗水经各车间内的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间内的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奉新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车间排放口废水中铊执行江西省地标《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1149-2019)中相关标准、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厂区总排口废水中pH、CODCr、BOD5、SS、NH3-N、铊、铍、氟化物、全盐量、动植物油执行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主要污染物厂区排口排放量分别为CODcr≤28.51t/a、NH3-N≤0.61t/a。主要污染物排入外环境的量分别为CODcr≤4.53t/a、NH3-N≤0.45t/a。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为产品烘干粉尘、包装粉尘、酸液配置废气、实验室废气及未收集的烘干包装粉尘、未收集的酸雾、卸料粉尘、投料粉尘、车辆运输扬尘、装车废气、风蚀粉尘等。
1#厂房及2#厂房烘干粉尘、包装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通过对车间进行封闭、对烘干机的产尘点采用密闭管道+负压收集、对包装机的产尘点全密闭负压罩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二级标准要求后,分别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酸液配置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硫酸雾和氟化氢,通过采用密闭搅拌桶进行搅拌溶解,采用密闭管道+负压收集后引入“碱液喷淋塔”处理,主要污染物硫酸雾和氟化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二级标准要求后(其中氟化氢执行氟化物的标准),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实验室废气采用20%氢氧化钠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
通过对车间封闭式处理,卸料和投料过程设置洒水降尘;对硫酸罐密封设置,并通过输送泵管道输送至酸液配置工序;物料皮带输送过程采用皮带防尘罩、密闭输送;对运输车辆加蓬盖,易洒落散装物料的卡车按规定配置防洒装备,勤洒水,设置车辆冲洗平台、限制车辆速度;堆场扬尘采用车间封闭、并在堆场顶部设置喷雾装置,车间内定期洒水降尘,防止粉尘飞扬等措施减少厂内无组织废气产生及其影响,确保厂界颗粒物、硫酸雾和氟化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震、隔声、吸声、消声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优化声源的平面布置,加强车间密闭性,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转移应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厂区内应设置足够容积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你公司应对生产区进行地面硬化,原料、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分类存放在贮存库内,需对涉及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贮存和使用的各类车间、仓库以及污水收集、处理、输送、排放系统等重点区域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并定期进行维护,加强重点区域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控,一旦发现污染问题,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扩散。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事故收集装置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须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七)落实规范排污口和环境监测要求。按国家和省、市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档。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涉锂电主要行业生态环境监管标准(试行)〉的通知》相关标准要求进行建设,投产后按照通知要求对相关特征污染物进行监测。
(八)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确定本项目以1#厂房、2#厂房、浮选车间、原料仓库(筛分车间)、磁尾仓库、成品仓库、电子材料车间、压滤车间为边界外延50m的卫生防护距离******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以新带老”污染防治措施。应按《报告书》和《评估意见》要求,对现有项目升级改造,落实“以新带老”措施要求,提升污染防治水平。
(十)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投产后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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